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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严厉查处隐瞒、谎报等犯罪行为!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可判死刑!

战疫 微张家界 2021-08-19



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查处隐瞒、谎报等妨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隐瞒、谎报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下列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一、故意隐瞒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故意隐瞒有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三、故意隐瞒有与确诊病例接触史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四、明知已经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隐瞒或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五、授意他人隐瞒或者作虚假陈述,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六、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

       

七、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

      

八、来自疫情发生地或者患有、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员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或治疗的,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而拒不接受医学观察的;

       

九、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慈利县公安局

                                   2020年2月6日




正是全民战“疫”关键时刻

全国各地报出的多起聚集性病例

都与最初被感染的那个人

故意瞒报旅行史和接触史有关



湖南岳阳一家三口故意隐瞒病情,

已查出密切接触者31人!

隐瞒病情最高可判死刑!






小编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获悉,曾到该县加义镇探亲的张某、陈某勇夫妇于 2 月 1 日凌晨 1 点被湘雅附三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已初步查出张某夫妇在平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 31 人,目前仍在进一步寻找其他密切接触者。


据调查,1 月 27 日,张某夫妇带着女儿驾车到加义镇娘家探亲。在加义镇居住的 5 天期间,张某夫妇隐瞒张某曾于近期到过武汉的事实,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走亲访友,聚餐、祈福,并先后 3 次到邻居家与多人打麻将。


而这时张某夫妇已经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感染者、携带者!


一个人的不负责任

会造成多大的危害?

让整个社会付出多少成本?

然而令人气愤的是,

这样故意隐瞒经历的人还有不少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人警醒


01

返乡赴宴致4000人隔离7人确诊感染


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

一男子隐瞒自己从武汉返乡的事实,

在回乡后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

反去多次参加民俗游禄、宴请活动。

最终男子确诊为新型肺炎,

致使4000多人被隔离。

除该男子外,已有7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02

隐瞒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4人确诊感染


山东省潍坊市,

一女子赴外省几天后返乡。

面对社区调查,

该女子拒不配合。

当出现症状去医院问诊时,

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

最终女子被确诊为新型肺炎,

致使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

张某芳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

4人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03

怀孕8个月的孕妇感染新冠肺炎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

一公婆隐瞒旅居湖北经历,

导致怀孕8个月的儿媳感染新冠肺炎,

同时使12名医护人员成为密切接触者




04

疫期非法猎捕42只野生鸟类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一男子在疫期非法猎捕42只野生鸟类,

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地公安在了解情况后,

将该男子刑事拘留。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

这种隐瞒都是不可宽宥的,

也是于法不容的。

防控疫情,即便帮不了忙,也别添乱。



连日来

“两高”先后发声要求严惩妨害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

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

《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



依法严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等5种刑事犯罪最高判死刑。



《通知》中对第一类刑事犯罪的内容规定如下:




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




特殊时期

刻意隐瞒个人行程绝非小事


在2003年“非典”时期,“两高”曾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
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
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据中国新闻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媒体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也属于《解释》中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以适用相关规定。


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疫情面前
故意隐瞒、谎报病情、行程、活动轨迹等
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的行为
张家界公安将严厉打击!
希望大家引起重视
积极配合政府及医院的相关工作!
保护好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来源:慈利公安、法制日报、黑龙江法院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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